老师,我们2月份注册了一个分公司,跟总公司是同市不同区,以前一直都是合在一起做账的,现被工商要求须注册分公司,但注册分公司的统一信用代码不一样,要分开做帐,由于我们分公司银行帐号和开票这些都还没有办好,所以分公司那个小区还是继续用总公司代码开的票,2月份的帐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总公司这边做了,但是现在收到分公司所属税务局要求我们上报分公司个税,但总公司这边已经上报了,现在我按分公司税务局要求上报人员,但分公司这边2月份暂时还不建帐可以吗
乐谱
于2022-03-30 10:07 发布 60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3-30 10:12
同学你好
这个税务登记了就要建账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税务登记了就要建账
2022-03-30 10:12:0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同意的结果,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涉及所得税: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将本期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分配税款的预缴数: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自行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7-07-19 10:54:14
同学你好,一般情况下,在填写分公司税务基本信息时,要填写总公司名称。
2021-11-26 19:26:50
独立核算的话是不影响的
2020-04-30 12:44:18
1、是自己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2、不是税务部门的要求。
3、独立核算的情况下不能拿到总公司入账,非独立核算可以在总公司入账。
4、可以的。
2017-11-29 1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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