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发生如下销售业务: (1)向A公司销售产品200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元/件; (2)向B公司销售产品500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0元/件,给予B公司八折优惠; (3)向C公司销售产品600件,含税销售价格为2260元/件;另外收取包装费226元(含税); (4)向D公司销售产品100件,含税销售价格3390元/件,另外收取产品品牌使用费1130元(含税); 假设产品的增值税税率13% 计算甲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魔幻的冬日
于2022-03-30 14:48 发布 949次浏览
- 送心意
现亮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30 14:59
你好,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200*3000*0.13=78000(2)500*2000*0.8*0.13=104000(3)600*2260/1.13*0.13=156000 226/1.13*0.13=26
(4)100*3390/1.13*0.13=39000 1130/1.06*0.06=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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