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培哲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3-30 19:12

合同变更,比较复杂,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
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举个例子,原来合同规定单价1000元,销售100个手机,卖了50个时,决定增加100个,单价100元,这时增加的这部分合同,正好反映了100个手机,对应单价100元,这种合同变更属于原来合同继续履行,新合同成立,分别确认收入,第二种情况:.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 1 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
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还是上一个例子,增加了100台手机,但是没有确定这100台手机的单独售价,此时就应该将原来的卖出50台的合同结束,剩余50台和新增的100台合并为新合同,确认收入。第三种情况: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 1 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
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
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这种情况一般使用于建筑公司,比如甲为乙公司盖一栋10层大楼,价格为1000万元,成本为600万元,建造到第5层时,发生成本为300万元,履约进度为300/600=50%,确认收入1000*50%=500,这时双方做了个约定决定增加6层楼,成本增加200万元,收入增加400万元,此时成本履约进度=300/(200+600)=0.375,应该确认收入=(1000+400)*0.375=525万元。希望你能理解,多看看老师讲的收入视频,收入听起来很难,懂了,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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