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甲产品、乙产品和丙产品。甲产品经常单独出售,其可直接观察的单独售价为60万元;乙产品和丙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A公司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乙产品的单独售价为30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丙产品的单独售价为10万元。2021年A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合同总价款为80万元,这三种产品构成3个单项履约义务。不考虑相关税费,2021年A公司确认甲产品、乙产品和丙产品的收入的金额分别是多少
花痴的镜子
于2022-03-30 18:41 发布 1582次浏览
- 送心意
培哲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3-30 18:53
这个涉及到价格分摊,首先考虑甲产品单独售价为60万元,所以甲产品的收入为60万元,剩余合同价款为20万元,在乙和丙分摊,分配率=20/(30+10)=0.5,乙产品收入=30*0.5=15,丙=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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