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请问比如公司先买了一块地用于建厂房,支付的土价价款前期计入了无形资产300,后期用于建厂房,将无形资产的净值100万转入了在建工程,建厂房期间共发生了200成本,将来账上结转固定资产是300万,那请问按这个文号将在在申报房产税的时候是按多少金额申报房产税?
水中的小鸟
于2022-04-05 11:26 发布 6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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