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做过酒店行业的老师,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 问
你好,去税务局申报,申报的时候无票收入负数加开发票的作为销售额 答
商贸企业个体户一般纳税人,批发商品为主,卖商品,客 问
商贸企业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开1万元13%的专票,不亏的情况下需考虑以下税费: -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div(1 + 13\%)×13\%≈1150.44元,若有进项可抵扣,需根据实际进销差价计算增值部分的税额. - 附加税费:以市区为例,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则附加税费为1150.44×(7\%+3\%+2\%)≈138.05元 . - 印花税:按买卖合同万分之三税率减半征收,即10000×0.03\%×50\% = 1.5元. - 个人所得税:假设无其他成本费用,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8849.56-138.05-1.5 =1010.89元,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最低5%税率计算,需缴纳1010.89×5\%≈50.54元. 以上税费总计约1150.44+138.05+1.5+50.54 =1340.53元,换算为税点约为1340.53\div10000×100\% = 13.41\% 。 答
老师,开了票,申报增值税时,因为税局要求交税,可以不 问
可以那样处理的,没问题的 答
请问一下老板看病的单据拿回来报销计入福利费对 问
你好 是的,需要开公司的名称作为福利费报销,报个人支付的部分。 答
老师,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但是因为经常坏,做报 问
你好,这个一般都不能够税前扣除。你要税前扣除,税务局很多时候都让你出报告。 答
去年开的机动车发票,系统作废了,而客户那边购置税己交了,也上牌了,现在就是抵扣不了,要退回来也只能退存根联与抵扣联。怎么操作。
答: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机动车发票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报税联,第四联注册登记联,第五联记账联,第六联存根联。请问销售公司开机动车发票给我,我会计需要留第几联做账??销售公司会计留第几联做账??
答: 会计需要留第一联做账 销售公司会计留第五联做账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机动车发票只有存根联压线,需要作废吗
答: 你好,只要数字金额清晰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