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4-09 07:50
同学你好,答案是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相关问题讨论
亲爱的学员,您好。请参考答案如下
(1)B
(2)BCD
(3)AD
(4)ABCD
2022-02-09 15:56:22
同学你好,答案是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022-04-09 07:50:18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金,答案是第四个
2021-07-15 05:28:53
同学你好,根据我考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经济法科目的个人经验,切忌强行死记硬背,一定要先理解法律发条,然后结合练习题去理解,主要记几个重要的章节,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做习题练习是很重要的一环,一定要自己动笔写,才会更深刻的记忆
2021-06-23 09:11:51
你好现在暂时还没有 你关注学堂官网课程 看后期会不会有课程真题讲解
2019-09-09 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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