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钱转入小猪代付公司,然后让我跟小猪签署了劳务合同,通过小猪每个月给我发放9.8万的帮公司的代付款,还让我多找家人注册代收款,然后再转给我,,然后我帮公司收货,这样公司可以少交税,公司出纳跟我说,公司已经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他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有什么涉税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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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4-09 10:18 发布 83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啊,就你这边收钱的话,对方代扣个人所得税再转给你,这个是正常情况。既然已经完税了,就不会涉及到相关的税务风险。
2022-04-09 10:45:19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业务的?
2022-11-25 19:05:44

涉税事由是选“任职受雇”
2019-09-11 16:08:30

法人是香港的吗?是他投资的吧
2020-05-12 15:57:37

你好,没有发票的吗
2019-11-26 0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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