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马上知道答案以及详细具体步骤,不会的勿来
子健
于2022-04-10 09:19 发布 483次浏览
- 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4-10 09:31
参考答案:1.借款合同是在2021.1.6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赵某于1月10日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孙某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第三人孙某提供物保,因此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先要求孙某承担担保责任。
4.李某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题目中保证合同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的主张不成立。
5.钱某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本题中,赵某将对钱某的债权转让给周某,并通知钱某,转让行为有效。
6.李某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