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行为、裁决,什么区分?
小土豆
于2022-04-11 12:01 发布 15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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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04-11 12:15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仅审查合法性。
3.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
4.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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