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8年6月以17760万元购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契税。 (2)自2019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290万元。 (3)2020年3月该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1000万元。(契税税率为5%)。 要求: (1)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含的项目 (2)简要说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标准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园小园
于2022-04-11 12:36 发布 11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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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4-11 12:49
参考答案:
(1)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2)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标准: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3)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7760×(1+5%)×50%=9324(万元)
(4)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9324(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6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600+(9324+6000)×5%=1366.2(万元)
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00(万元)
其他扣除项目=(9324+6000)×20%=3064.8(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9324+6000+1366.2+290+3064.8=20045(万元)
(5)增值额=31000-20045=10955(万元)
增值率=10955÷20045×100%=54.65%,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0955×40%-20045×5%=3379.75(万元)
找郭老师,有问题要问 问
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请问不征税收入申报增值税还需要填写数据吗? 问
您好,是可以不填写的,1这种 答
农民通过农村合作社土地流转,一年分两个季度转入 问
老师好,提问并付款20分钟了,什么时候能致电答疑呢? 答
老师,软件固定资产卡片上固定资产原值2772459,累计 问
你固定资产如果现在不清理,不能按所述方法做凭证。因为不应使用 “固定资产清理” 科目,调整方向和金额也不准确。正确做法是先分析差异原因,若是入账错误,需按正确金额更正,如补记少记的原值、冲减多计的累计折旧等;若是政策变更等原因,需按会计政策变更方法追溯调整,且要保证卡片和报表同时调整。 答
老师,请问下深圳2024.7月份以后最低工资标准是多 问
同学,你好 深圳最低工资2360元。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