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乙公司有A商品,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等。甲公司又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乙公司取得商品做存货。为什么当乙公司售卖A.B商品时,确认甲公司的投资收益时,要减去A.B商品公允价值和成本的差额?
怡然的航空
于2022-04-11 21:24 发布 626次浏览
- 送心意
会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ACCA
2022-04-11 22:27
同学你好,根据你的描述A商品应该是购买日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等,因此在计算投资收益时要根据被投资方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利润✖️比例,而被投资方账面上的净利润是按照A商品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计算的,因此需要调整差额;而针对第二个B商品,这里是属于内部交易,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因此在计算投资收益时,对乙公司的净利润要进行调整,减去未实现的内部交易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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