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A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B有限责任公司和C自然人,筹集的资金由A拿出去投资,一段时间后分配回来现金股利,我这边记账确认收益就会代扣自然人应承担的个税,然后公司分配后这边才会去缴纳个税的款,但是这个代扣的个税,我是通过个税的综合申报代扣代缴?还是通过经营所得这个地方来扣缴呢?
喜悦的鲜花
于2022-04-12 09:32 发布 66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通过个税的综合申报代扣代缴
2022-04-12 09:36:32
你好,有限合伙取得分红,分别计入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各自计算所得税,合伙企业转让投资股权,按经营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分摊给合伙人计算所得税
2024-06-22 17:32:51
您好,合伙企业收到分红100万元,A取得99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A分红给自然人缴纳20%个人所得税
2023-04-18 16:45:27
选择第1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
2023-08-08 15:59:10
您好,这个的话,是公司转给合伙人,是需要缴纳所得税
2023-09-14 1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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