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一层为商铺,其余为住宅。住宅已经全部售出,商铺销售很困难,长时间无法出售。于是公司决定在等待销售期间将商铺出租,但是也只能出租一部分。问题:出租部分是否需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没有出租部分也在招租,是否也应该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且采用成本模式,折旧应该怎么提?如果后续又把商铺出售了,应该怎么处理?如果租期届满,没有租出去也没有卖出去,如何处理?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于2022-04-13 09:32 发布 109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04-13 13:02
同学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由于房产部分出租,是偶发,偶发会导致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因此不需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确认即可。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投资性房地产入账时成本是公允价值,所以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是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是调了公允的,所以用账面价值转换就可以了。
2021-12-17 22:07:15
你好,第四个是投资性房地产
2019-06-18 20:00:29
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一样
所以表格也一样的
2.可以的
2021-09-01 13:21:49
您好!
若自用房地产是采用成本方式计量的是可以转的 ,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是不可以
2020-07-02 11:41:58
你好,这个概念里面是有说明这个特殊事项的呢
参考一下图片
2022-03-29 1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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