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4-15 13:51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2)可以扣除的地价款为0元。理由: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3)允许扣除项目金额=1000+35=1035(万元)
(4)增值额=5000-1035=3965(万元)
增值率=3965÷1035×100%=383.09%,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965×60%-1035×35%=201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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