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4-16 13:48

你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预缴税款的行为不属于纳税义务发生行为,只填写预缴税款申报表,不作为销售收入进行申报。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确认销售收入再申报增值税,同时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款。

天青色等烟雨 追问

2022-04-16 13:56

老师,有分录要做吗?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4-16 14:36

你这个是可以不另外做分录的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