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营业收入50万,营业外收入5万(政府补助)营业成本35万,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1万,管理费用10万,其中研发费用3万。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处理,那所得税第二行营业收入50万,第三行营业成本35万,那第四行利润总额填多少,第六行不征税收入是否填5万
寂寞的黑裤
于2017-04-16 18:58 发布 104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4-17 06:23
老师,作为不征税收入,那支出的研发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那是不是50+5-35-1-10+3
相关问题讨论
利润总额=50+5-35-1-10
不征税收入5万
2017-04-16 21:46:01
是的
2016-10-21 15:38:51
营业利润是 收入363230.81-成本340761.43-税金653.76-销售费用4313.78-管理费用187751.11 -财务费用-59.37 营业利润在计算的时候不考虑营业外收入
利润总额是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016-07-25 21:46:51
同样的问题已经回复
2016-07-26 10:02:34
营业成本应该是主营业务成本,加上其他业务成本。
2021-10-20 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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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7-04-1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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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