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建筑业装修发票 对方要求备注 不要写项目地址 可以吗
崔敏
于2017-04-17 13:15 发布 954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4-17 14:07
您好,只要对方要求不写,那就不写了,但是按下述规定是要写的。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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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对方要求不写,那就不写了,但是按下述规定是要写的。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2017-04-17 14:07:09
您好,只要对方要求不写,那就不写了,但是按下述规定是要写的。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2017-04-17 14:07:15
你好 对的 ,是建筑服务-装饰服务
2020-07-22 10:35:01
建筑服务装修款,
2019-12-19 17:10:27
是的,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挂着账了。
2016-09-05 13: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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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敏 追问
2017-04-17 16:19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17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