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建筑施工企业 现在在外地施工 是总承包 合同总金额是500W 其中分包给下家400W 给给甲方开票500W 在施工当地预交税款是按500W预交还是按500-400W预交税款呢?
Lily
于2017-04-20 20:37 发布 784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04-21 09:28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您公司选择一般计税,在施工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在实际申报时,计税收入因为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分包项目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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