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4-21 16:39

老师呢,回答我吧

宝贝儿 追问

2017-04-21 16:44

好的谢谢老师

宝贝儿 追问

2017-04-22 14:59

立项文件是什么

张伟老师 解答

2017-04-21 16:42

要办理,也要交土地使用税,具体的你那个文件你去当地国土资源局问下吧

张伟老师 解答

2017-04-21 16:45

不客气

张伟老师 解答

2017-04-24 14:14

不清楚,你问下国土资源局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老师呢,回答我吧
2017-04-21 16:39:42
你好,登录国家税务局—政策库—选择土地使用税,即可查看
2022-04-12 19:38:0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1-12-01 09:50:36
您好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 1、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2、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3、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4、企业免税用地。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5、土地改造减免期限。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6、特定土地减免。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7、仓库冷库减免。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8、电力用地免税。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 土地闲置之后,并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如果依然按原来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进行缴纳,显然会增加企业的负担,而闲置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可以使企业减少一部分支出,不过企业针对这部分土地应提前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提供相关的材料。缴纳税收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土地的使用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应及时缴纳税收。
2019-12-05 14:36:01
你好! 一般是以买地时间为准缴纳土地使用税
2019-10-19 20:45: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