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500万元购入B上市公司4%的股普通股权,甲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现金12000万元作为对价,向B公司的大股东收购B公司50%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假定甲公司购买B公司4%的股权和后续购买50%的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B公司可能够实施控制,取得控制权之日为2019年1月1日,当日甲公司原持有的B公司4%股权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与20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相等),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30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 不考虑相关费的影响
学堂用户v4gt92
于2022-05-02 07:17 发布 72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5-02 07:37
同学您好
借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
贷 银行存款 500
借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
贷 其他综合收益 300
借 长期股权投资 800+12000=12800
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0
银行存款12000
借 其他综合收益 300
贷 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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