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手一家公司财务工作,之前的财务由于在计算工资时将本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少扣除了,导致账目上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挂账,请问现在之前的员工已经离职了,这部分收不回来的钱,除了通过营业外支出,有没有其他的什么办法解决呢?
江湖小虾
于2017-04-25 19:35 发布 7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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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缕缕老师
职称: 高会、注会、律师、注税;多个会计协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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