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工作情况如下所示 (1)王某在 A 公司担任工程师,王某的月工资为 8000元。与此同时,王某还在另外两家公司(即C公司、D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每月的酬劳均为 5000元。 (2)王某还利用业余时间对外承接设计项目。5月,王某与B公司达成协议,承接了该公司的一个设计项目,设计费共计 20 万元;其中,预计5万元要用于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设计费拟由 B公司向王某全额支付,由王某本人负担设计过程中的各项的各项贺用交出费用支出 试问如何对王某的收人进行税收筹划?
嘻嘻
于2022-05-09 09:39 发布 2189次浏览
- 送心意
大贺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5-09 12:17
你好, 按照现在情况,王某是有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收入,但是劳务报酬只能扣除20%的扣除费用,实际的这个成本费用是不能扣除。可以考虑让王某成立一个个体工商户,他的技术支持这一些设计项目,可以用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去经营,这个样子就是根据经营所得缴纳个税成本,费用可以扣除之后再交个税。 薪资部分还是按个税计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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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贺老师 解答
2022-05-09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