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甲服装公司为居民企业,2020年有关业务如下: (1)取得羽绒服销售收入8000万元。 (2)转让一项羽绒服保暖技术的所有权,取得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800万元,发生与之相关的转让成本及税费100万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35万元、石化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80万元。 (4)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50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计算其直接法和和间接法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学堂用户u5s6ik
于2022-05-12 18:39 发布 139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雯子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5-12 18:45
你好
税法扣除限额=8000×15%=120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0万元>限额1200万元,税前按限额扣除1200万元。如果采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调增300万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800-100=7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700-500)×50%=6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800-100+180-1500+135)+300-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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