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20年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500万元,出租货车取得收入18万元,取得投资收益30万元,企业发生广告费18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6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20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广告金额是() 这里的投资收益30万为什么不算收入?
会计学堂
于2022-05-13 14:10 发布 451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只有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2-03-18 22:37:24

不只是利息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也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投资收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和投资品种的收益。
2023-03-23 16:44:11

近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对A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B。2013年合伙企业B投资于C公司并分回税后收益100万元。当年末,合伙企业B将1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A公司认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50万元利润是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而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稽查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 A公司分回的50万元,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05-29 10:03:03

个人独资企业是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交完个税后,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不用在缴纳个税的
2019-11-15 16:21:25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企业的投资收益允许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并没有文件规定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
2021-05-25 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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