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5-19 12:18

你好; 学历教育是免增值税的

王珍 追问

2022-05-19 12:18

盈利性质的也是免增值税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5-19 12:25

是的。 也是免征的; 学历教育 都是免征的   

王珍 追问

2022-05-19 12:56

好的,您那边有文件号码?因为去年出民办教育促进法,不知道有没有变动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5-19 13:56

 你好;   
【享受主体】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
  【优惠内容】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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