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名下有一块地,工业用地,一只没有开发,是处理政府纠纷,政府让我们接手的,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有其他优惠政策吗
欣欣子
于2022-05-19 14:05 发布 46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只是针对仓储的这一部分才可以有优惠的,用于办公的部分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2017-06-17 12:17:59
同学你好
需要缴纳的
2022-05-19 14:10:34
你好 ; 正常 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2022-05-19 14:03:31
你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条规定:“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出版物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第三条规定:“符合上述减税条件的物流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24-03-20 12:49:04
同学你好
直接作废可以么
2021-03-22 10: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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