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一出口公司向韩国进口商报出板栗销售价为USD 1400 Per MACIF釜可,发货港口为大连,现韩商要求改报“FOB大连”价,问: .1)原价格调高还是调低?(2)若按FOB成交,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
学堂用户imixif
于2022-05-25 11:09 发布 10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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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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