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5-30 16:29

您好!这个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一条与第三条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给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人所得额时扣除。

敏敏 追问

2022-05-31 11:00

我们医药销售,不是医药制造

宋生老师 解答

2022-05-31 11:03

你好!其他的,是按15%作为限额

敏敏 追问

2022-05-31 11:33

好的谢谢。

宋生老师 解答

2022-05-31 11:39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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