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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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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一、背景和目的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便于征纳双方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期抵扣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适用范围本公告明确的不动产分年抵扣办法,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抵扣不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一)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需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第2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
(二)纳税人新建不动产,或者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06-17 09:06:25

您好!不动产是要分开抵扣的,第一年60%,第二年40%
其他的可以一次抵扣
2017-05-15 11:09:09

可以的,现在发生的是可以抵扣 的
2020-04-18 15:47:58

您好,要的,装修费进项票,要按照不动产分两年抵扣。
2018-04-11 23:14:56

你好!可以抵扣的。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
2017-08-14 14: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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