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这个说法对不对? 我在做初级题的时候它是错误的,我在税法中没有找到依据,有点困惑,请指教。
百川
于2015-01-10 20:17 发布 2022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5-01-10 22:10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是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不是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重点是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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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是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不是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重点是税前
2015-01-10 22:10:56

你好,不需要,这是免税的
2019-11-14 16:56:27

你好,
是的,你的理解很对
2020-12-19 07:20:53

亲您好,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然后收到捐款的时候开具捐赠票据。
2022-08-23 11:33:41

你好,不得做扣除,全额做纳税调整增加处理的
2017-12-13 2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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