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6-08 20:43

1、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5000-5000-1819)*3%=65.43;
2、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0+30000)*(1-20%)*(1-30%)*20%=5600;
3、应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800)*20%+4500*(1-20%)*20%=960;
4、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200*20%=240。

2019年某高校教授陈某取得的收入如下:
(1)一月从学校取得基本工资4000元,教授津贴5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500元提取并缴付三险一金1819元
(2)四月因出版一部学术著作获得预付稿酬两万元,六月正式出版后,又获得稿酬三万元
(3)7月2日,应邀到另一高校做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2000元,7月3日,应担任另一高校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取得答辩费4500元
(4)八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20元以及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在利息收入1200元
根据上述资料试计算
(1)一月陈某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陈某出版学术著作获得的稿酬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陈某的学术报告收入和答辩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4)八月陈某取得的利息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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