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2-06-16 14:27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zhi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八条也规定,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配比计入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可作为财务费用直接扣除。

小鱼儿 追问

2022-06-16 14:38

我这边情况特殊 不是借款利息,是收到母公司的无息借款,我们买理财之后产生了大量的利息,应该怎么处理。利息大致每个月接近80万

朴老师 解答

2022-06-16 14:41

你们的利息收入

这个是保本还是非保本

小鱼儿 追问

2022-06-16 14:45

理财 都是非保本

朴老师 解答

2022-06-16 14:49

那这个直接做投资收益就可以

不用交税

小鱼儿 追问

2022-06-16 15:16

不交增值税 交所得税吗

朴老师 解答

2022-06-16 15:18

对的

非保本的这个不交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