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3 21:40
A公司是注册于深圳市的总公司,B公司是注册于惠州市的分公司,B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生产基地,非独立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B公司只负责生产,不对外销售,也不建账,那么请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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