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5-24 13:49

我单位压了他单位货款,捐赠款到位了再付货款。现在这种应公对公捐赠,变成私对公打款时注明单位名称,财务上是否可行?

nffycg 追问

2017-05-24 14:24

合同上是往来单位签的捐赠本单位,现在变成往来单位己离职代表个人打捐赠款给本单位不可行是吧?请问原因,好给别人解释,谢谢老师!

nffycg 追问

2017-05-24 14:36

个人账户打捐赠款注明单位名称也不可行对吧?有没有政策依据因领导认为只要打款到本单位就行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4 13:36

您好,风险就是万一这个人不转给单位了,怎么办?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4 13:52

您好,不可行,最好直接转给对方单位。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4 14:27

您好,不可行的。原因就是合同是怎么签的怎么执行。再说已离职员工转款存在风险。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24 14:41

您好,对的,关键是风险太大啊。这个没政策依据的。如果贵单位想冒险,也可以先转入个人账户,再转入公司吧。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