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约定往来单位向本单位捐款,因本单位税务手续问题。现无法开具发票,只能提供收据,可否往来单位个人打款到我单位捐赠款?同时提供个人代单位支付捐赠款的说明可否?
nffycg
于2017-05-24 16:56 发布 842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7-07-18 16:16
你好!这个不建议这样。最主要是认定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行为的认定在于税务局,如果他认定你的这个可以就可以,认定说不行就不行。但是认定为可以的概率很低。因为这样会存在一个漏洞,大家都这种说明本身很容易取得,无法有效的证明跟企业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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