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4 17:52

在开一张金额549的发票,由于开票时未点“含税”键,输入单价导致金额多开几十元,马上又重新开了一张正确的发票。把正确的发票给了购货方。但作废时误把给购货方的正确发票作废了,在购货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认证并抵扣了该发票。开错的发票盖了“作废”章,但系统里面没作废,12月已申报税金了。(注“未作废金额大于作废金额几十元(也就是多17%税金的金额))。请问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样处理。

李老师2 解答

2017-05-24 18:01

您好: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国税机关咨询,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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