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在哪里可以查到企业所属行业的类型代码
有有
于2022-06-28 09:43 发布 731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登录网站找到相关的行业,然后进去待在附件查询即可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
2022-06-28 09:46:16
你好 这是哪里的 级别 ?税务还是 ?
2020-05-26 09:13:29
同学,你好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第一条 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企业(机构)类型代码表(工商总局)栏下,增加1152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152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15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540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5410普通合伙企业、5420特殊普通合伙企业、5430有限合伙企业、5490其他、584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6400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6410普通合伙企业、6420特殊普通合伙企业、6430有限合伙企业、6490其他、6840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2021-11-23 13:58:42
你好,图片有对应的代码,你看下。
“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
“非跨地区经营企业”:纳税人未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为非跨地区经营企业。
“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总机构(省内)”: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2022-01-20 11:14:58
直接打当地的12366,或者联系税务大厅
2022-07-06 10:24: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