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6 10:31

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是按5%吗?从什么时候开始,具体执行的文件是什么,谢谢!

李老师2 解答

2017-05-26 10:39

200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明确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但是对于5%的统一残值率的从何时开始执行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近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文件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出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执行5%的执行时间为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即2003年6月18日。国税函[2005]883号通知则明确了企业确定5%固定资产残值率的适用时间: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所以,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税法进行具体的规定的,新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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