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7 20:29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 为职工食堂、宿舍购入的家具和空调等属于用于集体福利 , 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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