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5-31 17:58

对于房开公司有什么税收优惠呢?

追问

2017-05-31 18:00

要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吗?

追问

2017-06-01 09:50

以前的会计已经缴了印花税怎么办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5-31 17:29

 财税〔2010〕42号文件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涉及的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因此,财税〔2010〕42号文件特别规定了个人购置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安置住房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财税〔2012〕12号文件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5-31 18:40

免印花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上述条件下免土地增值税(土增税清算时有用)。
增值税是要交的。不可能不交税是吧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6-01 14:16

交了就交了,退不回来的,以后你可以再想免这个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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