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铃铛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7-19 14:18

同学,您好!
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先交付货物,B再付货款,现在A没有交付货物,A就要求B来付货款,B就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来对抗A要求B付款的请求。
2、没有后履行抗辩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在交付货物的同时B也要付货款,现在A在交付货物的同时,B不付货款,A就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由,不向B交付货物。
4、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先交付货物,B再付货款,但是现在A得知B经营困难,不太可能付货款,A就可以以不安抗辩权为由,不向B交付货物。

@ 追问

2022-07-20 09:02

老师,我刚做题目,很多都是后履行抗辩权呢,麻烦您在核实一下,

小铃铛老师 解答

2022-07-20 09:25

同学,您好!
我没看到您的题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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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 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先交付货物,B再付货款,现在A没有交付货物,A就要求B来付货款,B就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来对抗A要求B付款的请求。 2、没有后履行抗辩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在交付货物的同时B也要付货款,现在A在交付货物的同时,B不付货款,A就可以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由,不向B交付货物。 4、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A先交付货物,B再付货款,但是现在A得知B经营困难,不太可能付货款,A就可以以不安抗辩权为由,不向B交付货物。
2022-07-19 14:18:17
1、先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3、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1)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9-06 15:39:42
后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何区别?他们在意义、规则、行使权力的主体、产生原因都不同,如后履行抗辩权是一方要求先履行义务人履行而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同时履行义务而产生。   一、后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都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而且,都是自助权、形成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不需要借助于对方的意思表示与合作,也不必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自己行使这些权利。但是,二者在以下方面不同: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后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后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后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双方当事人都可行使。   4、产生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后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二、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后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后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三、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有密切的关系,两者都可以视为对违约的救济。但两者也有明显区别:   1、从性质上看   后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是延期的抗辩权,它仅阻却合同履行效力的发生,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当产生后履行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后履行人应当履行合同井且,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纯粹是单方行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仅依一方的意思,而不必借助对方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而合同的解除,则是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或者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以合意的方式解除合同。   2、从产生原因来看   后履行抗辩权因一方先期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以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或者甚至没有法定理由,经当事人双方和解同意,也可解除合同此外,就违约的程序而言,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则另一方当事人虽违约,但合同尚有履行必要和可能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暂时保留自己的给付,等待对方的履行。
2020-08-24 17:45:30
考哪个按哪个来做题 一、先履行抗辩权跟后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后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构成要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三)适用条件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根据大多数大陆法系合同法的理论,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先履行抗辩权。 (二)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对于有些合同如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则一般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 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按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②丧失商业信誉; 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 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⑤其他情形。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先履行抗辩权顾名思义就先履行,后履行抗辩权就后履行,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意味着责任履行的顺序也是不一样的。抗辩权对于大家来说,都是比较熟悉的,大家也需要按照规定行使抗辩,确保自己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2019-09-16 11:34:37
同学,你好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改造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先给付义务人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改造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04 14: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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