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让方视角: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印花税申报完成,工商变更完成,税务变更未完成(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股权转让款未在规定时限内收到,通过法院起诉,法院调解书: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将受让方受让的股权再次变更回去还给出让方。这时还需要将上一次税务股东变更的程序走完,请问可以走完吗?
丽宝
于2022-07-24 21:13 发布 90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07-24 21:16
是的,你上一次的那个税务变更流程正常走完走完之后,你再按照新的处理就行了。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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