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连锁药店,单体店形式开了10家店后可以转成连锁药店,我们没有变更营业执照,而是用门店地址重新注册了新的营业执照都是像这样 XX连锁有限公司yy地方分店;有个总公司注册的是XX连锁有限公司,公司管理没有实体,负责管理药店,所有分店的款现在都是直接转让总公司公户,现在这个情况,我们原来的单体店营业执照是不是都注销;新成立的这10家连锁是单独核算还是都在总公司一起核算;主要是10个分店都没有办理银行账户,也没开通税务;店内收款全会到总公司的公户;这样的话都在总公司核算;那那些分店还必须注册税务后都零申报吗
静候
于2022-07-26 13:25 发布 1495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7-26 13:28
你好 ;你们门店都是有单独的门店营业执照; 是的; 那么看下分店那边税务局怎么要求来核定的;如果要求总部一起做账报税的话; 那么总部就得按期来核算所有门店的收入和成本; 报利润所得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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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候 追问
2022-07-26 17:27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7-26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