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做2021年个税汇算时发现2020年的汇算中存在问题:原单位在2020.7月的个人工资薪金申报了,但当月的社保公积金企业未申报,请问现在协商对方进行更正申报,对于企业而言,在自然人个税扣缴系统上具体怎么操作?另外,如果对方不想配合,我该怎么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老师。
学堂用户vjg4an
于2022-07-27 18:39 发布 499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申报的工资是应付工资,包含代扣的个税和个人自费部分社保公积金 是的
2020-07-07 12:28:10

你好; 没有申报的话; 那么要去 当地税务局修改当时的申报表在报 ; ;如果不配合的; 去 个税APP里面去 申诉 这个公司即可
2022-07-27 18:41:37

收入按5000+2300填写
2019-08-14 15:12:10

你好,这个还没正式文件出台,不太清楚。
2018-11-10 19:23:34

您好,这个是需要填写的
2020-11-09 1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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