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2013年9月做了农产品初加工免征所得税备案申请。税局也发给公司一份《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通知书》,但通知书未注明所得税免税期限,此文书是否一直有效?另外在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填入农产品
jossonli
于2017-06-07 17:38 发布 113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7:51
: 亲爱的学员,您好: 纳税人注意事项:(一)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二)企业从事的税收优惠项目和其他项目是否分开核算,期间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分摊。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一般2年备一次案。已经备案的,填写年报时不需再备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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