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22:25
企业所得税实施例中关于合理薪金问题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请问如果实际操作中税务局查税其中一个月个人所得税没有扣足,是否认定为该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全部扣除,认定合理工资薪酬是否以上5条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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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7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