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08: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混合性投资的固定利息可以税前支付。按投资合同约定每年给其固定利润,被投投资单位以利润分配形式支付,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调减应纳税所纳额,这种会计处理办法可以吗?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49

不应调减,属于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混合性投资的固定利息可以税前支付。按投资合同约定每年给其固定利润,被投投资单位以利润分配形式支付,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调减应纳税所纳额,这种会计处理办法可以吗?
2017-06-08 08:40:13
你好 利息支付日 借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日 借 应付债券 贷 银行存款
2019-08-26 14:30:10
借,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部分分录
2019-09-26 18:35:51
利息调整将面值调整到实际价值,实际利率法是实际价值计算利息,然后根据账面收益,持续调整账面价值。
2019-09-08 14:20:41
其实是这样的,你看一个公司的债券是100元的面值,但是我105卖给你,三年后还你100元,这三年给你每年10元的利息,但是你实际只得25的增值是不是?而这个是25与30的差就是利息调整
2019-09-08 13:48:3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最新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