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08: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混合性投资的固定利息可以税前支付。按投资合同约定每年给其固定利润,被投投资单位以利润分配形式支付,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调减应纳税所纳额,这种会计处理办法可以吗?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08:49

不应调减,属于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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