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8 10:59

    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8 11:08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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