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8-10 12:05

你好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王某月工资2500元,扣除20%之后就是2000(=2500—2500*20%),由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所以最多每个月可以扣除=2500—2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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